不要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现在才是重头戏!
!!小薇普法环节!!
1、嫖娼是百分百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只做半套,也要被抓起来
早在2001年2月28日,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就发布了规定: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性关系作了广义的解释,不限于异性之间的性交,而包括与性有关的行为。
3、就算侥幸一时逃过法律,也逃不过疾病~
嫖娼是有极大可能会染上各种性病的,严重的话可能还会有生命危险!常见的性病类型有: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
天道好轮回,问苍天饶过谁
最后,留一个课后习题给大家:
张三和小梅在进行不法交易时,谈好“包夜”价格2000元,约定发生性关系次数不限。
当晚,张三和小梅发生了三次性关系,小梅很累了,正要睡去。但是张三不依不饶,说:“你既然包夜,就应当配合我”,因此不顾小梅反抗,强行与小梅发生了第四次性关系,小梅不堪忍受,选择报警告张三强奸自己。
请听题:张三的行为,算不算强奸呢?
想知道答案的,
就给小薇点赞,
破一千,给你们公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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