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梅毒需要注意什么?
随着医学检查的普及和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对于产前检查已经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了。那么会有那么一群人在体检时发现自己竟然有梅毒或者是得过梅毒。那么这些准备怀孕或者是已经怀孕的患者她们该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归纳一下。
1.明确诊断
明确你是否患有梅毒,程度如何。前临床上有多种诊断方法。那么简单归纳一下就是以下几种 第一点 病原学诊断: 在取材的标本(皮肤黏膜分泌物、血液、羊水、脐带血等)发现梅毒螺旋体,即可确诊。(缺点在于,当梅毒螺旋体数量不多时无法发现,同时又受到治疗、取材的种类等因素的干扰,存在假阴性一般医院不开展这项检查。) 第二种 血清学诊断方法:这是目前诊断梅毒最普遍的检查方法,就是所谓的梅毒非特异性抗体(RPR、TRUST)和梅毒特异性抗体(TPPA、TP)这种双抗体检查。
这里还有一点要强调因为HIV与梅毒的传播方式类似,所有梅毒患者均应进行HIV检测,尤其是妊娠梅毒患者。
2.确定是否要治疗
所有梅毒特异性抗体阳性(TPPA或TP)的患者均应该接受治疗。注意就是所谓的单阳。 只要是你有,凡是没有接受过正规驱梅治疗的患者或驱梅治疗效果欠佳的患者都应该接受治疗。因为怀孕期间机体免疫力会下降,会有梅毒复发的几率。这样的孕妇最后流产、死胎、先天性梅毒的是有遇见过的。均应该严格把控。
3.如何治疗
孕初前三个月及产前三个月均应该接受长效青梅毒240单位 肌肉注射 一周一次 连续三周 。
青霉素过敏者。我国CDC推荐的替代方案为红霉素(禁用四环素和多西环素)治疗,500mg,口服,每天4次,早期梅毒疗程15 d,复发及晚期梅毒疗程30 d。
虽然已经有小样本报道对青霉素过敏者,使用头孢曲松钠250 mg肌内注射连续7~10 d,成功阻断胎传梅毒的发生,但其疗效需要大样本证实。
4.定期复查
患者在接受治疗后每个月均应该接受复查。在治疗三个月后若滴度不下降或上升者则应该接受再次治疗(这里指滴度在1:4及以上的患者)。对于原先血清固定型的患者因继续复查为主。同时强调在分娩后任然要继续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