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用错药,留下孩子的8个理由
7除了医学,还有N多社会问题
我目睹过很多很可悲的故事。因为孕期孕妇用了一点点的药物,尚不知道药物对胎儿是否造成影响的情况下,或甚者是例如阿莫西林、头孢类等孕期可以使用的药物。就进行了人工流产。我想说:“这是您的孩子”。
有些医务人员也是建议患者把孩子做掉,这点我很痛心。我认为有些医务人员建议孕妇把孩子做掉出于以下考虑。
首先因为中国的母胎医学发展缓慢,到目前还没有遗传科医生的执业注册。患者可能找到了一些妇产科医生,而这些医生所擅长的是妇产科手术。可能从理论上去给患者解释“缺乏沟通经验与技巧”。
再者中国的医患矛盾过于复杂,政府对医务人员的保护不够。在给患者进行孕期药物咨询时,承担了很大风险。
在患者看来,孕期用药找医生进行咨询,医生给出一个答案,这个过程很简单。但是往往患者的提问方式就让医务人员很尴尬:“你说我的孩子有没有问题?”
有许多早孕期来诊的患者甚至都还没有看到胎心,要知道早孕期自然流产率是15%。换位思考一下,其实这个问题在医务人员看来就是一个风险的转嫁。
谁敢说没有问题?建议你做掉,孩子死无对证。不建议你做掉,有了问题谁来负责?或者干脆说,这个有可能有问题,也可能没有问题,说的很含糊,把风险重新推回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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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真正关心的数字
鉴于孕期用药致畸性研究有限数据的不可靠性,以及个性化用药方案风险不可预知性。我认为孕期用药与药物致畸咨询的范畴应当局限于因母体疾病,如“癫痫、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风湿免疫类疾病”等孕期需要长期大剂量使用药物的情况,而非孕前、排卵期前后、偶尔一次或数次,常规剂量使用某种药物,局部用药,或男方用药等情况。
这些情况下药物或不良因素是否对胚胎产生了影响根本无从谈起,其实去谈也无任何依据可言。
当您在孕30天前后问我,因之前偶尔不经意的用药是否对胚胎产生了影响时,在我的眼里出现以下数字:
您因为怀孕而面临着自然界固有的15%的自然流产率,2%的宫外孕发生率、3~5%的自然界出生缺陷率,其中包括1/700的唐氏儿(21-三体,智力低下)出生率,男婴中1/700的克氏征(47,XXY,不能生育)出生率,等等。